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第一号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10:08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组委会第一号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2010年度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4〕152号)、2016年度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的竞赛命题和赛项安排的说明,以及《全国大学生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章程》等指导性文件,四川赛区组委会决定启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竞赛活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组委会于2016年5月在四川大学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组委会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对赛区竞赛章程、竞赛规则、评奖规则、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竞赛命题要求和评分细则以及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选拔赛命题要求和评分细则等指导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和实质性讨论。

  组委会就2016年度四川赛区竞赛第一阶段工作发布第一号通知。有关命题、竞赛规则、裁判细则等技术文件,随后将在工训竞赛公布。
  1.组委会决定“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四川赛区竞赛” (以下简称“赛区比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参赛学校在2016年11月20日前组织开展。赛区组委会将安排组委会专家作为巡视员现场监督比赛进程。参赛学校2016年11月25日前将赛区初赛信息汇总表及赛区初赛基本情况表报赛区主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参加决赛阶段报名表(见附件)。每个相对独立的参赛学校的每个参赛项目(项目I、项目II、项目III)下限不低于3个,总数不超过18个。项目IV参赛队伍数量不限,对首次参加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学校不设下限。
  2.组委会决定“2016年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四川赛区竞赛”决赛阶段比赛以及“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四川赛区选拔赛”(以下简称“全国选拔赛”),于2016年12月10日-11日在西南石油大学进行。
  3.参加“赛区比赛决赛阶段比赛”的学生为2016年5月正式注册的全省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为与全国大赛的要求相同,专科生不参加全国的选拔赛)。学生的参赛资格由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赛区决赛项目主要包括:项目I(“S”型赛道避障行驶竞赛)、项目II(“8”字型赛道避障行驶竞赛)、项目III(环形赛道竞赛)和项目IV(全地形底盘设计制作赛)。
  4.参加“全国选拔赛”的学生为全国竞赛举办当年(2016年5月)正式注册的全省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生的参赛资格由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原则上每个学校参赛队名额为项目I(“S”型赛道避障行驶竞赛)、项目II(“8”字型赛道避障行驶竞赛)、项目III(环形赛道竞赛)各1个。各校报名参加全国选拔赛的代表队应从参加决赛阶段的代表队中遴选。四川赛区将选拔赛成绩和排名上报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按照比赛成绩和赛区参赛名额确定参加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决赛阶段比赛的四川赛区参赛队(四川赛区报名参加合肥赛和沈阳赛,名额上限均为4个队)。
  5.参赛学生以组队形式申报。每队参赛学生和教师人数与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的规定一致,即每队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和领队人数合计不超过2人。
  6.参照全国大赛办法,赛区决赛阶段比赛每个参赛队收取1200元参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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